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培养目标定期评价及修订制度
发布时间:2019-03-20 浏览次数:330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广西师范大学较早开设的专业之一,也是学校的优质品牌专业,是“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根据学校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专业培养目标定期评价及修订制度。
(1)评价依据以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2017[2017]13号)为根本依据,依照《广西师范大学修(制)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结合广西师范大学及专业办学定位为内部依据,国内外专业发展趋势及现实需求为外部依据。
(2)评价机构和人员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要求在学院学术委员指导下进行,成立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小组。组长:教学主管副院长,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成员:学院督导组成员、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校外同行专家、校外合作基地领导、校外兼职指导教师、用人单位代表等。
(3)培养目标定性评价方法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培养目标是否符合学校专业发展定位,用人单位对师范生素质要求、专业领域和职业特征描述、专业人才定位、课程设置合格毕业生预期目标等。评价主要方法为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等。
(4)评价周期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每年进行一次。根据评价结果及时修订人才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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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0日